小米訴爭小米人商標獲支持

來源:DoNews快訊

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二審相關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訴爭商標為小米公司申請的第43554974號“小米人”商標。一審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第14327863號“米人”)在文字構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兩者構成近似,且引證商標尚處于有效注冊狀態(tài),構成訴爭商標申請注冊的在先障礙,據(jù)此駁回小米公司的訴訟請求。

二審法院審理查明,引證商標復審在全部商品上已被撤銷并公告,已不再構成訴爭商標獲準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原審判決及被訴決定不宜再予以維持。最終,法院裁定撤銷一審行政判決,撤銷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的裁定書,并由其重新作出裁定。

標簽: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 全部商品 二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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