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快資訊:一男子網售兒童表侵權“小天才” 被判賠償3萬元

來源:DoNews快訊


(資料圖片)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一起侵犯“小天才”商標侵權案作出二審判決,被告戴某黎構成商標侵權,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3萬元。2022年,小天才公司經調查發(fā)現,戴某黎在阿里巴巴網站開設網店深圳市捷客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兒童智能手表,在網頁多處使用“學優(yōu)樂小天才”字樣。因捷客公司在本案訴訟前已經注銷,故戴某黎應當就捷客公司注銷前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站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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