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浪奇披露訴訟進展:一審判決賠償投資者5200萬元

來源:大眾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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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廣州浪奇披露訴訟進展:一審判決賠償投資者5200萬元)

日前,廣州浪奇(000523)披露訴訟最新進展,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11份,《民事裁定書》4份,根據相關材料顯示,廣州中院已對涉及共計385名原告起訴廣州浪奇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及裁定。

根據法院判決結果,廣州浪奇須向部分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因投資者交易情況不同而異。此外,作為中介機構的中審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在部分案件中也被判決承擔30%的連帶清償責任。

根據初步統計,廣州浪奇需向350名投資者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共計5200.34萬元,另外35名投資者提出撤訴申請并被準許。

對于本次訴訟對公司的影響,公告顯示,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對投資者索賠損失可能產生的債權已進行了預留,將按照重整計劃中規(guī)定的普通債權的清償方案予以清償,本次公告的訴訟案件對公司期后利潤的影響金額以最終審計結果為準。

本次訴訟源于廣州浪奇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廣東證監(jiān)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缎姓幜P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廣州浪奇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yè)收入、營業(yè)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3、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目前,針對廣州浪奇上述行政處罰確定的違法行為,投資者仍可提起訴訟。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目前廣州浪奇一審判決股民勝訴,后續(xù)繼續(xù)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獲勝概率將大大提升。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間買入廣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同時,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未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xù)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挽回損失。

此外,廣州浪奇還公告重組取得進展。公告顯示,公司于7月3日收到輕工集團《關于批準廣州市浪奇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通知》,批準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若公司的重組方案得以實施,將有利于投資者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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