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丹峰訴傳媒公司侵權(quán)-天天觀熱點

來源:DoNews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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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向深圳市領海時代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公告送達原告張丹峰與該公司人格權(quán)糾紛一案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張丹峰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刪除文章《7年前,她帶著9歲兒子,嫁給了小她10歲的男人,如今……》及含有的張丹峰肖像;判令被告向張丹峰賠禮道歉并賠償經(jīng)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quán)支出共計2.5萬元。法院定于7月25日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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