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新資訊:起訴絲芭要求解約 陳慧婧遭絲芭反訴被判賠30萬

來源:DoNews快訊


【資料圖】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陳慧婧與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件一審判決書公布。

文書顯示,原告陳慧婧訴稱,原被告簽訂《專屬藝人合約》后,被告并未按照約定為其提供培訓(xùn)和演出機會,也未盡力培養(yǎng)。在其完成學業(yè)歸隊時,被告卻違約要求簽訂補充協(xié)議做網(wǎng)絡(luò)直播。被告辯稱,同意解除合約,但被告不存在原告所稱嚴重違約行為,原告單方解約沒有任何合同依據(jù)。同時,被告提出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違約賠償100萬元,并賠償律師費用5萬元。被告認為,原告嚴重違反合約約定,辜負被告付出投入和培養(yǎng),給被告造成了重大經(jīng)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為履行合約,為原告安排了各種培訓(xùn)活動和演出。原告休假2年想歸隊繼續(xù)履行合約,被告考慮到原告長久脫離團隊,長時間沒有參與演藝訓(xùn)練,要求其重新進行培訓(xùn),符合常理,并無不當。然原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解除合約,其行為明顯構(gòu)成違約。最終,法院判決原告(反訴被告)陳慧婧與被告(反訴原告)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合約解除,陳慧婧支付絲芭傳媒違約金30萬元及律師費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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